(2016)云0623刑初61号
裁判日期: 2016-06-28
公开日期: 2016-08-08
案件名称
蒋某某犯滥伐林木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盐津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盐津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蒋某某
案由
滥伐林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云0623刑初61号公诉机关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蒋某某,云南省盐津县人,住云南省盐津县。因涉嫌犯滥伐林木罪于2016年4月18日被盐津县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5月24日被盐津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同年6月17日被本院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盐津县人民检察院以盐检公诉刑诉(2016)5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蒋某某犯滥伐林木罪,于2016年6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盐津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蒋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7月22日至24日,被告人蒋某某在未办理林木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砍伐自己位于盐津县牛寨乡新华村奇门洞社“野鸡湾”的树木共计236株。经鉴定,被伐树木蓄积量为20.5823立方米。被告人蒋某某于2015年1月6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2016年6月23日,盐津县司法局作出(2016)盐司矫评字第51号调查评估意见书,同意对被告人蒋某某实施社区矫正。上述事实,被告人蒋某某在开庭审理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佘某某、黄某某、刘某甲、刘某乙的证言,云南云林司法鉴定中心木材材积检验意见书,现场勘验、检查、辨认笔录及照片,现场伐桩检尺记录表、鉴定意见通知书、户籍证明、抓获经过、林地权属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蒋某某违反森林法规定,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蓄积量达20.5823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滥伐林木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蒋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不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宣告缓刑。盐津县司法局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有关盗伐、滥伐林木“数量”标准》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蒋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代理审判员 王露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赵虹附件本案引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有关盗伐、滥伐林木“数量”标准的规定二、滥伐林木罪,以滥伐林木十五立方米或者幼树八百株为“数量较大”的起点;滥伐林木八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三千五百株为“数量巨大”的起点。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