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渝0113民初7269号
裁判日期: 2016-06-28
公开日期: 2016-07-15
案件名称
黄某某与伍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某某,伍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渝0113民初7269号原告黄某某,女。被告伍某某,男。本院在审理原告黄某某与被告伍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黄某某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黄某某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黄某某撤回起诉。。(此页无正文)审判员 马 燕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唐道芳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