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0429财保196号
裁判日期: 2016-06-28
公开日期: 2017-03-21
案件名称
姜绿伟申请保全案件其他通知书
法院
永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永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0429财保196号申请人赵相的,男,1957年8月17日生,汉族,住永年县。被申请人姜绿伟,女,1985年7月24日生,汉族,住永年县。申请人赵相的于被申请人姜绿伟诉前保全一案,我院于2016年6月22日作出(2016)冀0429财保1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查封申请人赵相的冀D×××××轿车户口,二、冻结被申请人姜绿伟在金融机构存款40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本案在保全过程中,经网上查询及询问申请人,没有发现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该案的保全结果无财产保全。执行员 苗高现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