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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冀0429财保196号

裁判日期: 2016-06-28

公开日期: 2017-03-21

案件名称

姜绿伟申请保全案件其他通知书

法院

永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永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0429财保196号申请人赵相的,男,1957年8月17日生,汉族,住永年县。被申请人姜绿伟,女,1985年7月24日生,汉族,住永年县。申请人赵相的于被申请人姜绿伟诉前保全一案,我院于2016年6月22日作出(2016)冀0429财保1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查封申请人赵相的冀D×××××轿车户口,二、冻结被申请人姜绿伟在金融机构存款40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本案在保全过程中,经网上查询及询问申请人,没有发现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该案的保全结果无财产保全。执行员  苗高现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