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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津02刑终347号

裁判日期: 2016-06-22

公开日期: 2016-08-12

案件名称

刘林峰、王中州等犯盗窃罪王一×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刘林峰,梁华丽,王一×,王中州,李宏业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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