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川16民终632号
裁判日期: 2016-06-22
公开日期: 2016-07-18
案件名称
唐朝周、龚秀林等401人与四川中恒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仇爱民、唐运万、米易远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唐朝周、龚秀林等,四川中恒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仇爱民,唐运万,米易远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五条
全文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川16民终632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唐朝周、龚秀林等401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四川中恒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广安市。法定代表人梅艺宝,董事长。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仇爱民,男,汉族,生于1982年11月2日,住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唐运万,男,生于1959年2月16日,住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米易远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米易县。法定代表人唐运万,董事长。上诉人唐朝周、龚秀林等401人因与被上诉人四川中恒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仇爱民、唐运万、米易远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2015)广安民初字第361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6年6月1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周辉、张学明、助理审判员蒋濒组成合议庭,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认为,四川省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已于2015年6月17日决定对四川中恒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现唐朝周、龚秀林等上诉人于2015年8月17日就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案应当驳回唐朝周、龚秀林等人的起诉。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并无不当。故唐朝周、龚秀林等上诉人以其属于合法的投资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民事纠纷,应当属于民法管理范围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一)项、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周 辉审 判 员 张学明代理审判员 蒋 濒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陈 雪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七、关于涉及民事案件的处理问题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正在侦查、起诉、审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就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执行涉案财物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非法集资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或者中止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侦查、起诉、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发现与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属同一事实,或者被申请执行的财物属于涉案财物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涉嫌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