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2民申31号
裁判日期: 2016-06-22
公开日期: 2016-09-06
案件名称
鄢发先与张云秀排除妨害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复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法院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鄢发先,张云秀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全文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湘12民申31号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鄢发先,农民。被告张云秀,农民。再审申请人鄢发先因与被申请人张云秀排除妨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2015)沅民一初字第67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鄢发先申请再审称:鄢发先属地质灾害范围内的搬迁安置户,与乡政府签订了《肖家桥乡地灾险区对象户避险搬迁安置协议书》,协议确定选址在协议范围内对鄢发先作买房安置。经村、乡同意,鄢发先电话联系鄢祥华,先购买了其旧房准备维修重建。鄢祥华收到钱款后其房屋的所有权即归鄢发先所有。鄢发先购买房屋与张云秀没有法律关系,该房屋不在张云秀所在组范围内。张云秀所在磨岗其组由国家组织移民,只剩下5栋房屋23人。依照法律规定磨岗其组土地归属国家所有。综上,鄢发先的房屋买卖合法,也符合农村惯例。任何人不得干涉,张云秀应当对其破坏行为承担赔偿责任。据此,鄢发先对一审判决申请再审,请求改判张云秀赔偿鄢发先水泥地板损失600元及其他损失。被申请人张云秀提交意见称:鄢发先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请求依法驳回其再审申请。乡村并没有同意鄢发先在鄢祥华原宅基地上建房,鄢发先购买鄢祥华残留的房屋可以拆除搬走但无权占用该宅基地私自建房。本院认为:本案鄢发先作为地质灾害搬迁安置户,应当在当地政府的组织下进行搬迁安置。而鄢发先在搬迁安置过程中自己与鄢祥华协商以购买鄢祥华原房屋及宅基地用于搬迁安置。因鄢祥华已经于2007年5月移民外迁,显然鄢祥华对原房屋及宅基地已经没有了相应的处分权利。鄢发先以自己与鄢祥华就购买房屋及宅基地协商一致,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的事由显然不能成立。对于鄢发先提出张云秀实施了侵权行为并造成其经济损失的事由,鄢发先亦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故其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亦得不到支持。综上,鄢发先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鄢发先的再审申请。审 判 长 龚俊利审 判 员 蒲少良代理审判员 孙小平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向玉兰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