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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0624执630号

裁判日期: 2016-06-22

公开日期: 2016-11-08

案件名称

纪富强申请执行徐信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纪富强,徐信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内0624执630号申请人纪富强被执行人徐信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纪富强申请执行徐信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该案的申请人纪富强已经于2014年7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4)鄂托法民初字第910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审判长 呼格 吉其审判员 肖 继 宏审判员 哈斯巴雅尔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赵   均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