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0321刑初97号
裁判日期: 2016-06-22
公开日期: 2016-07-14
案件名称
耿某、王某甲赌博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龙满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耿某,王某甲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冀0321刑初97号公诉机关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耿某,农民。因涉嫌赌博罪,于2015年12月20日被青龙自治公安局刑事拘留,经青龙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2016年1月25日被青龙自治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经青龙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决定,2016年3月25日被青龙自治县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6年6月2日被青龙自治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青龙自治县看守所。被告人王某甲,农民,因涉嫌赌博罪,于2015年12月20日被青龙自治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12月22日被青龙自治县公安局取保候审,经青龙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决定,2016年3月24日被青龙自治县公安局执行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6年6月2日被青龙自治县公安局执行取保候审。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青检公诉刑诉(2016)7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耿某、王某甲犯赌博罪,于2016年5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6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耿某、王某甲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从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年底,被告人耿某以国家3D福利彩票开奖结果为准,中奖后以一定比例兑奖,私自收购赵某(另案处理)、邵某、王某乙、刘某等人的彩票号,彩票款报给上庄,涉案金额达人民币200余万元,被告人耿某按购买彩票的一定比例谋取利益。被告人王某甲在明知耿某从事黑彩赌博活动的情况下,将耿某涉案彩票款通过银行卡、银行存储等方式予以结转。针对以上指控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被告人耿某、王某甲的供述、证人娄某、邵某等人的证言,相关的书证。建议法庭以赌博罪对被告人耿某、王某甲定罪处罚。被告人耿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赌博罪。被告人王某甲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赌博罪。经审理查明,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年底,被告人耿某在青龙满族自治县一带以国家3D福利彩票开奖结果为基础,用“报号”的形式向彩民销售彩票进行赌博,收购赵某(另案处理)、邵某、王某乙、刘某等人的彩票号,并将彩票款报给上庄贾某、王凯枫,涉案金额达人民币200余万元,被告人耿某按购买彩票的一定比例谋取利益。被告人王某甲在明知耿某从事黑彩赌博活动的情况下,将耿某涉案彩票款通过银行卡、银行存储等方式予以结转。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1、被告人耿某供述,我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买卖“黑彩”,我开始向贾某报号,给贾某报了一段的单子,后给王凯枫报单子,到2013年底,因为我收不上来黑彩单子,我就不在从事黑彩买卖了。我从事黑彩买卖前后共持续了十个月左右时间。我报给贾某、王凯枫的黑彩单子都是我从其他黑彩玩家收上来的。向我报号的有:赵某,她前后共向我报了近十个月时间的黑彩,价值一百二、三十万元的。赵某向我报单子的时候,都是她选好黑彩号码,然后通过电话的形式告诉我她所要买的号码及金额,然后我在将这些号码及金额报给贾某,如果当天赵某所选的号码中奖了,第二天我将相应的奖金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返给赵某,如果没有中奖,赵某在第二天将前天晚上的彩票款也以银行转帐的形式给我。我和赵某交易使用的都是信用社的银行卡,赵某使用的银行卡号我不记得了,是以赵某本人姓名开的卡,我使用的信用社银行卡是以我妻子王某甲的名义开办的。王某甲和赵某双方打了多少钱我记不清了,因为都是王某甲本人去信用社汇款,王某甲用这张卡(62×××16)前后共转移一百多万的黑彩赌资。我还使用过我妻子王某甲的身份证办理的农行卡进行过黑彩赌资的转移,王凯枫、王某丙都是用这张农行卡。一共有六、七个人向我报号,有冯建英、王某乙、赵某、高杰等人。被告人耿某在开庭审理时供认,我收购彩票金额在200万左右。2、被告人王某甲供述,2013年下半年开始,我在我对象耿某的指示下,开始帮助他进行黑彩的赌资转移行为的,我知道耿某利用黑彩进行赌博。每次打钱都是耿某告诉我在哪个银行,给什么帐号或者他人名字上汇款或者取款。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储蓄存款凭条这些业务上王某甲的签名都是我本人办理并签字的。我通过农村信用社给赵某汇款和收取数额大约在200万元左右。我的农行卡汇款和收取数额大概在几百万,这些都是耿某让我通过银行汇款或支取的黑彩赌资。我还有一个中国农业银行卡用于黑彩资金转移,卡号(62×××16)户名:王某甲,这张卡是我的,但大部分是耿某在使用,我偶尔帮助耿某到银行给他进行黑彩赌金的转移。3、证人娄某证言,我有一张卡号62×××68的农业银行卡,2013年夏天的一天,邵某问我是否有开办了网银的银行卡,借他用一下,随后我将这张卡借给了邵某,此后这张卡就一直在邵某手中。我这张卡有短信提醒业务,邵某借用我银行卡期间,我曾收到过这张银行卡有上万元的资金进出的短信。4、证人邵某证言,我在2013年开始接触黑彩的,刚开始接触黑彩不久我就借用了娄某的银行卡,用来转移黑彩赌资,我利用黑彩赌博前后持续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后来因为我没中奖,就不买了。我都是从耿某手购买黑彩,前后共从耿某手购买了一百多万元的,我都是前一天晚上将选好的号码及金额告诉给耿某,到了第二天,根据国家福利彩票开奖结果,如果我中奖了耿某将我中奖的钱以银行转帐的方式返给我,如果我没中奖,我也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将前一天晚上购买的黑彩金额转给耿某。5、证人刘某证言,从耿某手买过二千元的黑彩。6、证人王某乙证言,从耿某手买过二千元黑彩。7、证人贾某证言,2013年4月至8月,我和石磊等人合伙经营黑彩,在此期间,耿某和王某甲夫妇收单子向我报过号,耿某和王某甲夫妇通过QQ向石磊报过号。耿某、王某甲向我报了一百万左右的单子。8、证人赵某证言,我是从2013年四月份左右开始买彩票,我共收了五、六十万的单子,都报给耿某、王某甲等人了。9、证人王某丙证言,2013年4月左右,我和耿某、王某甲在青龙镇小高层呆着,我和耿某说,我手中收了些黑彩单子,耿某让我将单子给他,因为耿某给我返点低,我没有将单子报给他,后来我将单子都报给石磊了。10、王某甲在青龙县农村信用社存款凭证证实,自2013年5月至2014年3月王某甲存入赵某帐户60余万元。11、王某甲农业银行卡交易明细证实,卡号:(62×××16)户名:王某甲,自2013年1月5日至2014年11月23日有大量资金流入、转出。除上述证据外,还有受理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到案经过、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等证据证实,经庭审质证,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耿某、王某甲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聚众进行赌博活动,其行为己构成赌博罪,应予惩处。二被告人属共同故意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耿某起主要作用,为主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甲在实施赌博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为从犯,应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能自愿认罪,对此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耿某、王某甲的犯罪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及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耿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6月2日起至2016年9月25日止。(已扣除先行羁押三个月零六天)以上所判罚金,限被告人耿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二、被告人王某甲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已交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 判 长 刘建辉审 判 员 陈世民人民陪审员 丁小凤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李素娟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