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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307民初2744-2号

裁判日期: 2016-06-22

公开日期: 2016-07-27

案件名称

深圳问答帮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王冲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深圳问答帮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王冲

案由

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九条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粤0307民初2744-2号原告深圳问答帮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法定代表人王亚伟,总经理。委托代理人何冰玲,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冲,男,汉族,XX年XX月X日出生,户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本院在审理上列原、被告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原告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自愿提供担保。本院依法冻结了被告王冲在中国招商银行高新支行的账户及担保人王亚伟在中国平安银行布吉支行的账户(以人民币80000元为限)。2016年6月20日,原告向本院申请解除对上述账户的冻结。本院认为,原告的上述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解除对被告王冲在中国招商银行高新支行的账户的冻结;二、解除对担保人王亚伟在中国平安银行布吉支行的账户的冻结。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代理审判员  司黎黎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罗晓芳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