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0282执996-1号
裁判日期: 2016-05-28
公开日期: 2016-06-07
案件名称
兰红梅与单希杰、杨小燕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兰红梅,单希杰,杨小燕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82执996-1号申请执行人兰红梅。被执行人单希杰。被执行人杨小燕。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兰红梅与被执行人单希杰、杨小燕身体权纠纷一案,因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即墨市人民法院(2015)即民初字第506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曹瑞亮审判员 申述国审判员 刁振华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王旭东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