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民辖5号
裁判日期: 2016-05-22
公开日期: 2016-06-17
案件名称
刘秋霞与赵德生、哈尔滨北极蓝莓商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刘秋霞,赵德生,哈尔滨北极蓝莓商贸有限公司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黑民辖5号原告:刘秋霞,女,1957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被告:赵德生,男,1973年5月10日出生,汉族。被告:哈尔滨北极蓝莓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德生,该公司董事长。2013年3月15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道里区法院)受理刘秋霞与赵德生、哈尔滨北极蓝莓商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赵德生提出管辖权异议称,其住所地是黑龙江省拜泉县,但经常居住地是哈尔滨市阿城区,故应由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阿城区法院)管辖。道里区法院认为赵德生举示的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经常居住地在哈尔滨市,故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拜泉县法院)管辖。道里区法院于2013年6月5日作出(2013)里民二初字第3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案移送拜泉县法院管辖。刘秋霞不服,上诉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哈尔滨中院认为:赵德生户籍所在地在黑龙江省拜泉县拜泉镇,虽然赵德生举示了哈尔滨阿城区公安局金城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人口基本信息》以及《暂住证》,欲证明其经常居住地是哈尔滨市阿城区,但不能证明其在起诉时在阿城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刘秋霞提出赵德生是哈尔滨北极蓝莓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应是赵德生经常居住地,尽管如此,但不能依据公司地址确认赵德生经常居住地,故赵德生的经常居住地无法确定,本案应依据赵德生的户籍所在地确定案件管辖法院。因此赵德生户籍所在地拜泉县法院有管辖权。哈尔滨中院于2013年8月1日作出(2013)哈民立管终字第69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拜泉县法院经审查认为,赵德生已离开拜泉县多年,且刘秋霞在接受法院询问时放弃对哈尔滨北极蓝莓商贸有限公司的起诉,但刘秋霞未提出书面申请,法院也未书面准许,根据管辖恒定原则,道里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遂层报本院指定管辖。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本院经审查:刘秋霞起诉时间是2013年3月15日,诉讼标的额是90余万元。被告除赵德生还有哈尔滨北极蓝莓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住所地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508-2号4单元1层1号。赵德生2012年在阿城区的暂住证签发于2012年7月5日,有效期限是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2013年在阿城区的暂住证签发于2013年4月17日,有效期为2013年4月17日至2013年12月31日。2013年6月7日,阿城区公安局金城派出所出具证明,证实赵德生2012年当年居住在阿城区轧钢社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刘秋霞于2013年3月15日起诉,阿城区公安局金城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和暂住证能够证明赵德生在此前离开住所地拜泉县并在阿城区居住一年以上,其经常居住地阿城区法院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刘秋霞虽在道里区法院询问时表示撤回对哈尔滨北极蓝莓商贸有限公司的起诉,但道里区法院没有书面或口头裁定是否准许撤诉,因此该公司仍为本案被告,其住所地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故道里区法院对本案也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本案诉讼标的额是90余万元,阿城区法院和道里区法院均有管辖权,刘秋霞选择向道里区法院起诉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因此道里区法院将本案移送拜泉县法院管辖不当,本院予以纠正。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1、撤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2013)里民二初字第308号民事裁定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哈民立管终字第69号民事裁定;2、指定本案由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李秀华代理审判员 吕庆华代理审判员 付 峰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付茂丽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