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执字第00701号
裁判日期: 2016-05-02
公开日期: 2016-07-05
案件名称
河南省西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庞会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河南省西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庞会斌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西执字第00701号申请执行人:河南省西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系该行董事长被申请人:庞会斌。本院在执行原告河南省西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庞会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庞会斌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西峡县人民法院(2013)西丹民初字第71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本次执行。待本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消失后,再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王宏钊执行员 :杨付林执行员 :庞士芳二〇一六年五月二日书记员 :陈亚希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