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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116执988号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程林志与被执行人南京市六合区某起重机械经营部劳动争议执行决定书

法院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苏0116执988号本院在受理申请人程林志与被执行人南京市六合区某起重机械经营部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3)、(4)、(5)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南京市六合区某起重机械经营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