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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辰刑初字第0370号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6-09-13

案件名称

天津市捷锐克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李慧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崔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职务侵占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崔姝,天津市捷锐克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李慧盛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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