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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527执95号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6-09-21

案件名称

(2016湘0527执95号(刘同红、刘清华、张壬云与湖南庆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结案通知书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绥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27执95号刘同红、刘清华、张壬云湖南庆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刘同红、刘清华、张壬云与湖南庆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刘同红、刘清华、张壬云的申请,依据绥宁县人民法院(2015)绥民初字第962号民事判决书,于2016年4月5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杨 文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匡洪伟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