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527执95号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6-09-21
案件名称
(2016湘0527执95号(刘同红、刘清华、张壬云与湖南庆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结案通知书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绥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27执95号刘同红、刘清华、张壬云湖南庆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刘同红、刘清华、张壬云与湖南庆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刘同红、刘清华、张壬云的申请,依据绥宁县人民法院(2015)绥民初字第962号民事判决书,于2016年4月5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杨 文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匡洪伟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