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2401执67号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7-05-08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延吉园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关淑珍之间服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延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延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吉2401执67号申请执行人延吉园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为延吉市。被执行人关淑珍,女,汉族,1949年12月8日生,无职业,现住延吉市。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关淑珍向申请执行人延吉园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1150.00元,申请执行人延吉园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标的全部予以执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做结案处理。执行员 朴龙吉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金松月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