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0923民初73号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6-06-01
案件名称
李全升与曹贵正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宁陕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陕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全升,曹贵正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陕西省宁陕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陕0923民初73号原告李全升。被告曹贵正。本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原告李全升诉被告曹贵正合同纠纷一案,因审理中原被告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审判员 王晓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鲁艺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