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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0923民初73号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6-06-01

案件名称

李全升与曹贵正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宁陕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陕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全升,曹贵正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陕西省宁陕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陕0923民初73号原告李全升。被告曹贵正。本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原告李全升诉被告曹贵正合同纠纷一案,因审理中原被告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审判员  王晓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鲁艺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