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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14民终427号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6-06-02

案件名称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商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14民终427号本院2016年3月18日对上诉人孙言东与被上诉人孙建威健康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豫14民终427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将判决书第二页第十一行、第十二行“对孙言东行政拘留”补正为“对孙建威行政拘留”。第六页第十二行“涉案宅基地系其母亲孙某所遗留的遗产”补正为“孙言秋主张涉案宅基地系其母亲孙某所遗留的遗产”。审 判 长  吴 峰审 判 员  文志林代理审判员  刘瑞英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书 记 员  时 淼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