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14民终427号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6-06-02
案件名称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商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14民终427号本院2016年3月18日对上诉人孙言东与被上诉人孙建威健康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豫14民终427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将判决书第二页第十一行、第十二行“对孙言东行政拘留”补正为“对孙建威行政拘留”。第六页第十二行“涉案宅基地系其母亲孙某所遗留的遗产”补正为“孙言秋主张涉案宅基地系其母亲孙某所遗留的遗产”。审 判 长 吴 峰审 判 员 文志林代理审判员 刘瑞英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书 记 员 时 淼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