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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0106民初3086号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6-06-03

案件名称

原告程素玲诉被告沈阳庞大华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程素玲,沈阳庞大华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辽0106民初3086号原告程素玲,女,1971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沈阳市沈河区。被告沈阳庞大华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83号。原告程素玲诉被告沈阳庞大华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程素玲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xx元,减半收取xx元,由原告承担。审判员 王 薇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左洁文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