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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324刑初390号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6-04-27

案件名称

陈强、张兴等犯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永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嘉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强,张兴,简昌飞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浙0324刑初390号公诉机关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强,无业。曾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11月16日被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7月23日被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5年9月28日刑满释放;现又涉嫌犯盗窃罪,于2015年12月11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永嘉县看守所。被告人张兴,务工。曾均因犯盗窃罪,分别于1998年、2002年3月被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五年六个月;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8月21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2013年7月8日刑满释放;现又涉嫌犯盗窃罪,于2015年12月11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永嘉县看守所。被告人简昌飞,务工。曾因犯抢劫罪,于2012年2月8日被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后于2014年5月20日被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15年6月3日止;现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5年12月11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永嘉县看守所。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以温永检公诉刑诉(2016)40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强、张兴、简昌飞犯盗窃罪,于2016年3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同年4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陈芊呈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强、张兴、简昌飞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2月6日凌晨,被告人陈强、张兴、简昌飞来到永嘉县江北街道金桂花小区,由被告人简昌飞负责望风,被告人陈强沿室外水管爬到4幢103室窗外,用钢丝钳将防盗窗撬开,后由被告人张兴通过防盗窗进入被害人胡某家中,窃取裤子、皮包等物。后三被告人取走裤子口袋及皮包内的现金1300余元。2015年12月11日,被告人陈强、简昌飞被抓获后,简昌飞协助民警抓捕被告人张兴。案发后,被告人简昌飞家属已赔偿被害人胡某人民币4000元,并取得其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陈强、张兴、简昌飞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胡某的陈述,证人李某的证言,抓获经过、情况说明、辨认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监控视频、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书、证明、查询单以及被告人陈强、张兴、简昌飞的身份证明等证据证实。本院认为,被告人陈强、张兴、简昌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陈强、张兴、简昌飞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均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陈强、张兴、简昌飞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罪行,简昌飞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又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决定对三被告人予以不同程度的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对被告人简昌飞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陈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2月11日起至2017年1月10日止。)二、被告人张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2月11日起至2016年12月10日止。)三、被告人简昌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2月11日起至2016年9月10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代理审判员  虞玲玲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书 记 员  卢 琼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