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湘0524执118号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6-08-11

案件名称

隆回县公路管理局申请执行李亮平、文银娥交通行政处罚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24执118号隆回县公路管理局及李亮平、文银娥:关于申请执行人隆回县公路管理局申请执行被申请执行人李亮平、文银娥在G320线K1390+508m公路右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在公路建筑控制区修建建筑物96平方米交通行政处罚一案,本院根据申请立案执行后,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罚款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