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辽1224民初506-1号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6-12-28

案件名称

原告张帅诉被告蔡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昌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昌图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帅,蔡威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辽1224民初506-1号原告张帅,男,1976年8月7日生,汉族,农民。被告蔡威,男,1970年10月8日生,汉族,无职业。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帅诉被告蔡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暂时找不到被告,应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禇亚兴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刘思佳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