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浦民三(知)初字第491号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8-07-20
案件名称
原告杭州锋线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上海道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杭州锋线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上海道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案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浦民三(知)初字第491号原告杭州锋线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2号楼(G区)302室,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5号1012室。法定代表人刘素珍,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童秀贞,浙江秉格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唐小媛,浙江秉格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60号。法定代表人刘亚东,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许乐乐,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道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广中路40号B-09室。法定代表人许达,总经理。原告杭州锋线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至判决主文前简称锋线公司)与被告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至判决主文前简称东方公司)、上海道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至判决主文前简称道升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3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宫晓艳、邵勋、人民陪审员李加平组成合议庭,原告锋线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童秀贞、被告东方公司的委托��理人许乐乐、被告道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许达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锋线公司诉称:原告经授权而依法独占享有《叶问》、《盗版猫》、《大胃王》、《租个女友回家过年》、《爱情呼叫转移2爱情左右》、《跟我的前妻谈恋爱》、《新一剪梅》等7部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道升公司通过其经营的“easyTV天天看”网站(easytv.ttsee.cn)向社会公众提供上述影视作品。东方公司的网站为“easyTV天天看”网站设置了链接,且“easyTV天天看”网站上的影视作品只能通过东方公司的有线通网络才能观看,东方公司与道升公司存在合作关系,构成共同侵权。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21万元(每部作品赔偿经济损失25,000元、律师费3,000元、公证费2,000元)。被告东方公司辩称:原告不能证明其独家享有涉案作品的信息���络传播权,不是本案适格的诉讼主体。东方公司仅在其网站设置了“easyTV天天看”网站的链接,其与道升公司之间不存在合作关系,不构成共同侵权或者帮助侵权,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道升公司辩称:原告不能证明其独家享有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不是本案适格的诉讼主体。“easyTV天天看”网站不直接向用户提供涉案影视作品,网站使用百度影音播放器,利用P2P技术播放涉案影视作品,涉案影视作品均来自于互联网。道升公司不具有过错,不构成侵权,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经审理查明:一、涉案影视作品的权属及授权情况(一)电影《爱情呼叫转移2爱情左右》的权属及授权情况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管理局于2008年11月14日出具的电审数字[2008]第300号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载明:片名为“爱情呼叫转移2爱情左右[FITLOVER]”;出品单位为北京派格太合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上海电影集团公司上海电影制片厂、新浪网、(北京)神州电视有限公司;摄制单位为北京派格太合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上海电影集团公司上海电影制片厂、新浪网、(北京)神州电视有限公司、北京综艺星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片长为113分钟。该电影片头显示“公映许可证电审数字[2008]第300号”、“北京派格太合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北京电影制片厂、上海电影集团公司、新浪网、神州电视有限公司”,片尾显示“联合摄制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制片分公司、北京派格太合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综艺星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神州电视有限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电影(集团)公司、上海电影制片厂于2008年11月分别出具的《授权���》载明:授权北京派格太合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处理双方联合出品的电影《爱情左右》在全球范围的商务开发事宜以及销售电视播放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被授权人有权与第三方直接签署相关合同。授权有效期截止于该片版权保护期届满之日。被授权人可自行使用上述权益,或者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被授权人可直接与他方签署相应合同,而无需再经授权人同意。北京综艺星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出具的《情况说明》载明:我公司在电影《爱情呼叫转移2爱情左右》(电审数字[2008]第300号)上仅享有署名权,不享有关于此电影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其他任何权利。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出具的《情况说明》载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管理局电审数字[2008]第300号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中出品单位之一为“新浪网”,“新浪网”系我���司运营的门户网站,“新浪网”自身不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北京派格太合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出具的《授权书》载明:将电影《爱情呼叫转移2:爱情左右》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权利授予广东国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期限为5年,自2008年12月10日起至2013年12月9日止。广东国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出具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书》载明:将电影《爱情呼叫转移2爱情左右》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权利独家授予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授权期限为5年,自2008年12月10日起至2013年12月9日止。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出具的《授权书》载明:将《爱情呼叫转移2》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予锋线公司,授权期限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3年12月9日。(二)电影《叶问》的权属及授权情况电影《叶问》片头显示“时代今典传媒有限公司、东方电影发行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片尾显示“时代今典传媒有限公司、北京新影联影业有限公司、北京盛世华锐电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方电影出品有限公司联合摄制”。香港影业协会于2009年11月27日出具的《发行权证明书》载明:1、东方电影发行有限公司、时代今典传媒有限公司系电影《叶问》的出品公司。2、《叶问》于2008年9月在香港完成并于2008年12月首次在中国戏院公映。3、发行公司为时代今典传媒有限公司,发行地区为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发行期限自2008年12月12日至2038年12月11日止。4、版权持有人为东方电影发行有限公司。5、发行形式:宣传、发行及公映影片的权利,“国、粤语”对白(只限简体中文字幕)胶片于电影院播放权,国内互联网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各项权利,权利期限自电影院全国公映第���天起计30年。东方电影发行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27日出具的董事会书面决议载明:本公司为电影《叶问》的联合出品方,也是该片唯一及永久的版权及一切知识产权的持有人。本公司委托时代今典传媒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于授权期限内独占性即独家拥有该片的全部版权的发行权限及转授权权限,包括该片国语对白(只限简体中文字幕)互联网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及转授权限,授权期限自电影院全国公映后第一天起计30年。北京新影联影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盛世华锐电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于2008年11月18日出具的《授权书》载明:现将电影《叶问》的所有版权的发行权利、转授权利、维权权利永久性独家授予时代今典传媒有限公司。上述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播放权、电视播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数字电视、IPTV、手机权利等��时代今典传媒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18日出具的《授权书》载明:授权北京时代影音国际娱乐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独占性即独家拥有电影《叶问》全部版权的发行权利、转授权利,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授权期限自电影院全国公映后第一天起计30年。北京时代影音国际娱乐有限公司有权自行或授权他人对上述该片的盗版行为追究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并提起诉讼及享有赔偿权益。北京时代影音国际娱乐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19日出具的《授权书》载明:授权广东国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独占性即独家拥有电影《叶问》音像制品的制作、发行及网络信息传播权的发行权利、转授权利,授权期限自电影院全国公映后第一天起计5年。广东国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有权自行或授权他人对上述该片的��版行为追究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并提起诉讼及享有赔偿权益。广东国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27日出具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书》载明:现将广东国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拥有著作权的影视节目《叶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等权利独家授权予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授权期限为5年,自该电影在电影院全国公映(即2008年12月12日)后的第一天起至2014年1月15日止。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出具的《授权书》载明:将《叶问》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予锋线公司,授权期限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月15日。(三)电视剧《租个女友回家过年》的权属及授权情况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于2009年11月出具的(京)剧审字(2009)第054号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载明:剧目名称为“‘租’个女友回家过年”;长度为47分钟,24集;制作机构为北京超炫文化传播有限公��;合作机构为时代宝船影视制作(北京)有限公司,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编号为乙第01324号。该电视剧片尾显示“北京超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时代宝船影视制作(北京)有限公司承制单位”、“北京超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时代宝船影视制作(北京)有限公司、梅州市朗玛文化传播事业有限公司、北京京宏桦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安原宝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浙江天瑞国际传媒有限公司联合出品”。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显示,浙江天瑞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未找到梅州市朗玛文化传播事业有限公司的企业注册信息。本院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住所地,向北京京宏桦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安原宝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发函,欲告知其锋线公司提起本案诉讼的情况,邮政部门以该地址查无此单位为由退回邮件。时代宝船影视制作(北京)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20日出具的《授权书》载明:将电视连续剧《“租”个女友回家过年》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等权利独家授予北京超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期限为5年,自2009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北京超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2日出具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书》载明:将影视节目《租个女友回家过年》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等权利独家授予珠海网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期限为5年,自2009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珠海网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1日出具的《授权书》载明:将电视连续剧《租个女友回家过年》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等权利独家授予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授权期限自2010年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限公司出具的《授权书》载明:将《租个女友回家过年》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予锋线公司,授权期限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四)电视剧《跟我的前妻谈恋爱》的权属及授权情况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于2009年6月出具的(津)剧审字(2009)第006号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载明:剧目名称为“跟我的前妻谈恋爱”;长度为47分钟,22集;制作机构为天津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合作机构为黑龙江鑫海影视文化传媒公司,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编号为甲第060号。该电视剧片尾显示“本剧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归属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联合出品:黑龙江鑫海影视文化传媒公司、天津电视台”、“联合摄制:北京恒辉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黑龙江鑫海影视文化传媒公司、天津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上海云飞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恒辉影视文化��媒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出具的《声明函》载明:北京恒辉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电视连续剧《跟我的前妻谈恋爱》联合摄制单位之一,我司享有该剧联合署名权,无其他著作权及相关财产性权利。天津电视台于2009年6月出具的《证明》载明:电视剧《跟我的前妻谈恋爱》的所有版权归黑龙江鑫海影视文化传媒公司独家永久享有。天津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于2010年1月出具的《版权证明书》载明:黑龙江鑫海影视文化传媒公司独家拥有电视连续剧《跟我的前妻谈恋爱》的全部版权。黑龙江鑫海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于2009年6月出具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书》载明:将电视连续剧《跟我的前妻谈恋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等权利独家授予上海云飞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期限为2009年6月24日至2014年6月23日。上海云飞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出具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书》载明:将电视连续剧《跟我的前妻谈恋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等权利独家授予珠海网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期限为2009年6月24日至2014年6月23日。珠海网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1日出具的《授权书》载明:将电视剧《跟我的前妻谈恋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权利独家授予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授权期限为2010年2月1日至2014年6月23日。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出具的《授权书》载明:将《跟我的前妻谈恋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予锋线公司,授权期限为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6月2日。(五)电影《盗版猫》的权属及授权情况电影《盗版猫》片头显示“江西电影制片厂、北京高美高影视策划有限公司、洋卓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片尾显示“联合摄制:江西电影制片厂、北京高美高影视策划有限公司、北京蓝图时空影视广告有限公司”。北京高美高影视策划有限公司与江西电影制片厂于2005年6月签订的《合作协议书》约定:北京高美高影视策划负责《盗版猫》电影的全部投资,并负责影片的摄制、发行等全过程,是该电影的版权所有者,江西电影制片厂只享有该电影的联合署名权。北京高美高影视策划有限公司与北京蓝图时空影视广告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签订的《合作协议书》约定:北京高美高影视策划是电影《盗版猫》的版权所有者,北京蓝图时空影视广告有限公司只享有该电影的联合摄制署名权。北京高美高影视策划有限公司与洋卓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电影附加协议书》约定:北京高美高影视策划有限公司是电影《盗版猫》的版权所有者,北京蓝图时空影视广告有限公司只享有该电影的联合出品署名权。北京高美���影视策划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出具的《授权书》载明:将电影《盗版猫》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等权利独家授予珠海网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期限为5年,自2009年10月14日至2014年10月13日。珠海网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出具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书》载明:将电影《盗版猫》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等权利独家授予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授权期限为5年,自2009年10月14日至2014年10月13日。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出具的《授权书》载明:将《盗版猫》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予锋线公司,授权期限为2009年10月9日至2014年10月13日。(六)电视剧《新一剪梅》的权属及授权情况江苏省广播电视局于2009年12月29日出具的(苏)剧审字(2009)第019号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载明:剧目名称为“新一剪梅”;长度为47分钟,40集;制作机构为江苏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作机构为南京实力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编号为乙第10242号。该电视剧片尾显示“联合出品:南京实力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江苏艺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剧信息网络传播权归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独占性享有”。南京实力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出具的《授权书》载明:将电视剧《新一剪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等权利独家授予江苏艺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期限自电视首播之日起满5年。江苏艺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出具的《授权书》载明:将电视剧《新一剪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等权利独家授予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授权期限自电视首播之日起满5年。江苏艺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南京实力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具的《通知》载明:电���剧《新一剪梅》于2010年3月14日在沈阳影视频道播出,为全国电视台首播。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出具的《授权书》载明:将《新一剪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予锋线公司,授权期限为2011年11月1日至2015年3月13日。(七)电影《大胃王》的权属及授权情况该电影片头显示“公映许可证电审数字[2008]第24号”、“紫金长天传媒文化有限公司、北京春秋院线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隆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联合出品”。北京隆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日出具的《授权书》载明:将电影《大胃王》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等权利独家授予北京紫金长天传媒文化有限公司,授权期限为10年。北京春秋院线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日出具的《授权书》载明:将电影《大胃王》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等权利独家授予北京紫金长天传媒文化有限公���,授权期限为10年。北京紫金长天传媒文化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7日出具的《授权书》载明:将电影《大胃王》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权利独家授予广东国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期限为5年(自2009年9月17日至2014年9月16日止)。广东国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8日出具的《授权书》载明:将电影《大胃王》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权利独家授予珠海网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网络发行授权期限为2009年10月27日至2014年9月16日,网络维权授权期限为2009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16日。珠海网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3日出具的《授权书》载明:将电影《大胃王》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权利独家授予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网络发行授权期限为2009年10月27日至2014年9月16日,网络维权授权期限为2009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16日。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出具的《授权书》载明:将《大胃王》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予锋线公司,授权期限为2009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16日。(八)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载明:我公司自2013年12月1日起,因自身关系,已经不再继续从事包括维权在内的与版权市场相关的业务,有鉴于此,我公司将所获得全部影片包括独占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内的所有权利独家转授权给锋线公司。在2013年12月1日前,已经以我公司名义进行诉讼的案件,由我公司继续完成诉讼。在2013年12月1日后已经以我公司名义进行诉讼证据保全,但并未进行后续包括诉讼在内的维权、和解等的,均由锋线公司继续完成维权工作。在2013年12月1日后所发生的侵权行为,锋线公司当然获得诉讼、和解、收款等权利。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出具的《声明》载明:鉴于本公司于2011年11月1日出具授权书,授予锋线公司若干部影视剧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但保留本公司已将作出的非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和已经以本公司名义取证或诉讼案件的维权权利。同时,锋线公司也有权对自2011年11月1日至其版权到期之日以自己名义取证或诉讼。如在维权过程中,出现冲突,本公司将与锋线公司协商某一方出面代表双方维权诉讼或和解。二、涉嫌侵权的情况被告东方公司于1999年成立,注册资本15亿元,经营范围为有线网络的频率资源、光纤资源等,系“OCN东方有线”网(域名:ocn.net.cn)和“东方星天地”网(域名:96877.net)的主办单位。被告道升公司于2003年成立,注册资本150万元,经营范围为信息技术、网络通信等,系“天天好看”网站(域名:ttsee.cn)的主办单位,该网站设有“EasyTV(天天看)影视资讯”频道即二级域名下的子频道网站“easyTV天天看”网站(首页网址为easytv.ttsee.cn)。上海市静安公证处出具(2013)沪静证经字第5667号公证书载明:2013年11月20日,浙江秉格律师事务所向该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当日,在公证处公证员的监督下,浙江秉格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代理人宋璐使用该公证处已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进行了相关操作:(一)进入“站长之家”(网址为www.chinaz.com)的“工具”栏目中的“IP查询”标记,进入“IP/服务器物理地址查询”页面,显示“您的IP:〔218.242.155.226〕来自:上海市有线通”等内容。1、在上述内容下方的“请输入IP或域名”框中,输入“www.ocn.net.cn”进行查询,显示“查询结果:211.167.104.51==﹥﹥3550963763==﹥﹥上海市有线通”、“上面三项依次显示的是:获取的IP地址==﹥﹥数字地址==﹥﹥IP的物理地址”等内容。2、输入“www.96877.net”进行查询,显示“查询结果:211.167.104.53==﹥﹥3550963765==﹥﹥上海市有线通”等内容。3、分别输入“easytv.ttsee.cn”、“www.ttsee.cn”进行查询,均显示“查询结果:211.167.105.25==﹥﹥3550963993==﹥﹥上海市有线通”等内容。4、输入“211.167.105.25”进行查询,显示“查询结果:211.167.105.25==﹥﹥3550963993==﹥﹥上海市有线通”等内容。在上述查询结果下方的“工具简介”中有“查出的结果仅供参考”等内容。(二)进入“OCN东方有线”网(www.ocn.net.cn),点击页面中的“东方星天地”链接标记,跳转进入“东方星天地”网(www.96877.net)。“东方星天地”网站有电影、电视剧等板块。页面左侧有“优秀视频网站推荐”栏目,其中有土豆网、优酷网、乐视网等多家视频网站的链接标记。页面右上角有“合作网站内容推荐”栏目,其中有“广电宽频”和“ET外星人”两个链接标记。页面底部有“免责声明:本(栏目、频道)内容由内容��作商提供,东方有线不承担由于内容及其提供行为的合法性及健康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对于未作特别声明的内容合作商,东方有线遇到侵权指控时,有权将疑为侵权的内容先行移除”等内容。(三)点击“东方星天地”网站中的“ET外星人”链接标记,跳转进入“easyTV天天看”网(easytv.ttsee.cn)。该网站设有电影、电视剧等栏目。网站的“免责声明”载明:本(栏目、频道)内容由搜索引擎自动搜索所得,EasyTV不承担由于内容及其提供行为的合法性及健康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对于未作特别声明的内容合作商,EasyTV遇到侵权指控时,有权将疑为侵权的内容先行移除。网站的“关于我们”载明:EasyTV外星人是一个专业的互联网影视门户网站,我们为广大电影、电视剧、动漫视频爱好者提供了一个网络交流平台,这是一个影视爱好者的互动社区���我们会向广大用户介绍最新的电影、电视剧的剧情、提供精美的电影海报和高质量的预告片……。(四)在“电视剧>大陆”栏目下有大量的电视剧信息。1、其中有标题为“新一剪梅〔经典重现寒梅再绽芬芳〕更新至第31-40集全”的信息,有电视剧海报、剧情简介、主演等内容,下方有“视频将自动转入下述网站播放:奇艺土豆网PPTV迅雷看看优酷乐视网百度影音”内容,上述视频网站的名称均以链接标记的形式出现。再下方有“在线播放(本网站不提供播放,点击播放后将转入其他网站播放)”字样,有“新一剪梅01”、“新一剪梅02”等列表,各集所分别对应的“百度影音播放”标记和“迅雷下载”标记。该处还有“通用播放器下载”的标记。2、网页左侧“公告”载明:EasyTV通用播放器正式上线,原页面播放已经取消,如安装过通用播放器的用户,直接���击播放会弹出通用播放器进行播放;如还未安装的用户,请下载专用播放器安装后,才能正常播放。在页面的底部有“本站所有视频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等内容。3、点击“通用播放器下载”,按照提示下载、安装了来自“211.167.105.25”的“ETplayer.msi”软件,运行该软件,按照提示安装了“Qplayer”软件。再点击上述“新一剪梅02”对应的“百度影音播放”标记,页面弹出没有明显标识的视频播放器,开始播放电视剧《新一剪梅》的第2集,播放器顶部显示“新一剪梅〔经典重现寒梅再绽芬芳〕更新至第31-40集全”字样。拖动播放进度条,显示能够正常播放该视频。按照上述方法,先后点击“新一剪梅20”、“新一剪梅40”所对应的“百度影音播放”标记,显示上述视频播放器分别正���播放了《新一剪梅》的第20集、第40集。(五)在“电视剧>大陆”栏目下有标题为“[电视剧](大陆)跟我的前妻谈恋爱[讲诉婚姻爱情故事]共22集全”的信息,更新时间为2010年06月28日,有海报、主演、剧情简介等内容。点击播放该电视剧第01集、第11集、第22集,播放的方式与前述播放电视剧“新一剪梅”的播放方式相同。(六)在“电影>爱情”栏目下有标题为“[电影](爱情)爱情呼叫转移2:爱情左右[08最新贺岁大片]”的信息,更新时间为2010年6月22日,有海报、主演、剧情简介等内容。点击播放该电影,播放的方式与前述播放电视剧“新一剪梅”的播放方式相同。(七)在搜索栏输入关键词“盗版猫”进行搜索,找到标题为“[电影](喜剧)盗版猫[孙楠、阿朵09最新喜剧大片]”的信息,更新时间为2010年6月22日,有海报、主演、剧情简介等内容。点击播放该电影,播放的方式与前述播放电视剧“新一剪梅”的播放方式相同。(八)在搜索栏输入关键词“叶问”进行搜索,找到标题为“[电影](动作)叶问[08最新贺岁大片]”的信息,更新时间为2010年6月22日,有海报、主演、剧情简介等内容。点击播放该电影,播放的方式与前述播放电视剧“新一剪梅”的播放方式相同。(九)在搜索栏输入关键词“大胃王”进行搜索,找到标题为“[电影](喜剧)大胃王[潘长江、郭德纲09最新喜剧大片]”的信息,更新时间为2010年6月22日,有电影海报、主演、剧情简介等内容。点击播放该电影,播放的方式与前述播放电视剧“新一剪梅”的播放方式相同。(十)在搜索栏输入关键词“租个女友回家过年”进行搜索,找到标题为“[电视剧](大陆)租个女友回家过年[都市伦理爱情剧]共24集全”的信息,更新时间为2010年6月28日���有海报、主演、剧情简介等内容。该电视剧共分24集,点击播放该电视剧第1集、第12集、第24集,播放的方式与前述播放电视剧“新一剪梅”的播放方式相同。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公证处出具(2013)浙杭钱证内字第16842号公证书载明:2013年11月20日,浙江秉格律师事务所向该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当日,在公证处公证员的监督下,浙江秉格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代理人唐小媛使用该公证处的计算机进行了相关操作。(一)通过“站长之家”网站的“工具”栏目中的“IP查询”,查询结果显示“您的IP:〔220.184.147.2〕来自:浙江省杭州市电信”等内容。(二)进入“easyTV天天看”网站,按照网站提示下载、安装播放器,再点击该网站的涉案影视,播放器窗口无影视画面,不能播放该些视频。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公证处出具(2013)浙杭钱证内字第16908号公证书载明:2013年11月22日,浙江秉格律师事务所向该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在公证员的监督下,浙江秉格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代理人宋璐使用该公证处的已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进行了相关操作。(一)通过“站长之家”网站的“工具”栏目中的“IP查询”,查询结果显示“您的IP:〔60.186.227.147〕来自:浙江省杭州市电信”等内容。(二)进入“easyTV天天看”网站,按照网站提示下载、安装播放器,再先后点击涉案影视所对应的“百度影音播放”标记,弹出与(2013)沪静证经字第5667号公证书所涉视频播放器外观相同的视频播放器,显示该播放器的播放页面在加载数据至“99%”后不再有变化,未能播放该些视频。以上事实,由原、被告的当庭陈述,原、被告的工商登记材料及网站备案材料,原告举证的涉案影视作品的光盘(DVD)出版物、授权文件、说明、声明和(2013)沪静证经字第5667号、(2013)浙杭钱证内字第16842号、(2013)浙杭钱证内字第16908号公证书,以及本院对播放涉案光盘的情况所作的勘验笔录等经庭审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合法出版物等可以作为认定著作权归属的证据;著作权人可以依法授权他人行使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内的相关著作权。影视作品片头或片尾的联合出品单位、联合摄制单位通常可认定为是涉案作品的原始著作权人。原告提供的授权文件可以反映涉案影视作品的权利转让或许可等情况,授权链完整,故可认定锋线公司依法独占享有《叶问》、《盗版猫》、《大胃王》、《租个女友回家过年》、《爱情呼叫转移2爱情左右》、《跟我的前妻谈恋爱》、��新一剪梅》7部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对侵害涉案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提起诉讼。锋线公司主张,道升公司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了涉案影视作品,侵害了其对涉案影视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道升公司辩称,其仅提供链接服务,不构成侵权。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了相关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但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其仅提供网络服务,且无过错的,人民法院不应认定为构成侵权。道升公司的“easyTV天天看”网站有涉案影视作品的海报、简介,网络用户根据网站提示安装专用播放器后,即可在线观看涉案的影视作品,视频的播放页面未跳转到第三方网站。因锋线公司有初步证据证明被告道升公��的网站向公众提供了涉案影视作品,而道升公司不能够证明其仅提供网络服务,故可以认为道升公司直接向用户提供了涉案作品。道升公司未经许可向公众提供涉案影视作品,侵害了锋线公司对涉案影视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锋线公司主张,东方公司与道升公司存在合作关系,故两被告构成共同侵权。东方公司辩称,其仅提供至“easyTV天天看”网站的链接服务,主观上没有过错,故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有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与他人以分工合作等方式共同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其仅提供自动接入、自动传输、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文件分享技术等网络服务,主张其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东方公司的“东方星天地”网站没有提供涉案影视作品,也没有设置对涉案影视作品的链接,其仅在网站的“合作网站内容推荐”栏目中设置了至“easyTV天天看”网站的链接。因东方公司仅提供链接服务,锋线公司没有证明东方公司明知或应知道升公司实施侵权行为而提供了帮助行为,故锋线公司要求东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道升公司侵害了锋线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赔偿锋线公司经济损失以及因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由于当事人未举证证明原告因被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或者被告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本院综合考虑涉案影视作品的知名度、首映或首播时间、侵权持续时间、涉案网站的经营规模等因素,酌定赔偿额为8万元。道升公司还应当赔偿锋线公司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锋线公司表示本案不再主张公证费。关于律师费,锋线公司虽未举证相关发票等付款凭证,但其委托律师办理证据保全公证、代理诉讼系客观事实,本院综合考虑律师在本案中的工作量、诉讼标的、案件疑难复杂程度等情况,酌情确定律师费1万元。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上海道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杭州锋线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9万元;二、驳回原告杭州锋线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3,850元,由原告杭州锋线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负担1,100元,由被告上海道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2,7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 判 长 宫晓艳审 判 员 邵 勋人民陪审员 李加平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书 记 员 钱丽莹附:相关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第十五条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除���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通过上传到网络服务器、设置共享文件或者利用文件分享软件等方式,将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置于信息网络中,使公众能够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以下载、浏览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实施了前款规定的提供行为。第四条有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与他人以分工合作等方式共同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其仅提供自动接入、自动传输、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文件分享技术等网络服务,主张其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六条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了相关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但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其仅提供网络服务��且无过错的,人民法院不应认定为构成侵权。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