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京0114民初3765号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6-06-28
案件名称
北京龙城花园物业管理公司与郭亚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京0114民初3765号原告北京龙城花园物业管理公司与被告郭亚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回起诉。诉讼费六十七元由原告北京龙城花园物业管理公司负担(已交纳)。审判员 李保清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张博希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