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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1282执226号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6-04-28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界首市创元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爱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界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界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皖1282执226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界首市创元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爱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爱清拒不履行我院已生效的(2015)界民一初字第0095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张爱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