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川刑终字第68号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罗鸣、牟兵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罗鸣,牟兵,刘业忠,罗朝哲,强贤陶,岳崇熙,肖米,刘嘉隽,罗敏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6-12-31
罗鸣、牟兵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
刑事案件
二审
罗鸣,牟兵,刘业忠,罗朝哲,强贤陶,岳崇熙,肖米,刘嘉隽,罗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