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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邓民初字第02663号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7-11-17

案件名称

李光普与闻跃中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邓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光普,闻跃中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邓民初字第02663号原告:李光普,男,生于1971年1月20日,回族,住邓州市。被告:闻跃中,男,死于2016年3月19日。本院在审理原告李光普诉被告闻跃中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被告闻跃中因病于2016年3月19日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案件受理费2700元,退给原告李光普。审 判 长  张立新人民陪审员  张忠林人民陪审员  陈 冰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书 记 员  赵剑飞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