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0591民初89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6-05-09
案件名称
曹建荣与东营开发区乡村故事快餐店、杨立群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曹建荣,东营开发区乡村故事快餐店,杨立群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鲁0591民初89号之二原告:曹建荣。委托代理人:万强强,东营市东营百胜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代理人:陈萍,东营市东营百胜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东营开发区乡村故事快餐店登记经营者:缪霞被告:杨立群。本院在审理原告曹建荣与被告东营开发区乡村故事快餐店、杨立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刘君东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解文婷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