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4民终182-1号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6-05-25
案件名称
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平顶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4民终182-1号本院二O一六年四月五日对上诉人张书勤与被上诉人张恩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豫04民终第182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第五页倒数第八行“一、撤销平顶山市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2014)卫民小字第248号民事判决。”应为“一、撤销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2015)卫民小字第248号民事判决。”审判长 陈亚超审判员 尚少辉审判员 张新兰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张占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