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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津0105执他565号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6-05-06

案件名称

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2016)津0105执他565号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被执行人陈宏超。本院移送执行陈宏超没收财产一案,执行依据为(2015)北刑初字第12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该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代理审判员 佟 剑书 记 员 刘亚丽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