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津0105执他565号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6-05-06
案件名称
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2016)津0105执他565号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被执行人陈宏超。本院移送执行陈宏超没收财产一案,执行依据为(2015)北刑初字第12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该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代理审判员 佟 剑书 记 员 刘亚丽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