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0212民初402号
裁判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6-06-01
案件名称
蒋立国与大连智博热力工程有限公司、李树春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蒋立国,大连智博热力工程有限公司,李树春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
全文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辽0212民初402号原告蒋立国。委托代理人栾新友,系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被告大连智博热力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树春,系该公司经理。被告李树春。原告蒋立国诉被告大连智博热力工程有限公司、李树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赵燕杰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蒋立国及其委托代理人栾新友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大连智博热力工程有限公司、李树春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14年5月13日被告向原告借款200000元,后期经多次催收索要,偿还部分借款,在2015年12月20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欠款90000元,约定在2016年春节前还款,即2016年2月8日之前还清,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法定代表人催要,其总是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当时借款时,被告李树春要求把借款汇入其个人帐号内,后期结算时,出具公司盖章欠据,根据公司法规定,被告的公司是自然人独资企业,出资人李树春已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依法公司与投资人应当对借款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故依法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给付借款人民币9000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被告大连智博热力工程有限公司、李树春未到庭,亦未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审理查明,2014年5月13日被告李树春向原告借款200000元,原告于当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卡(卡号6228482686080716966)卡卡转帐到被告李树春的银行卡(卡号6228450560001551315)200000元,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偿还部分借款。经双方结算,二被告尚欠原告90000元,于2015年12月20日二被告为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并约定在2016年春节之前还款。逾期二被告未还款,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给付借款人民币9000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上述事实,有原告陈述笔录、2014年5月13日中国农业银行汇款凭证1张、借条在卷佐证,经本院审查,可以认定。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李树春向原告借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后其作为被告大连智博热力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大连智博热力工程有限公司共同为原告出具借据,说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此二被告应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义务,即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因二被告未出庭亦未出具书面答辩意见,应视为放弃相应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大连智博热力工程有限公司、李树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蒋立国借款9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1025元、其他诉讼费用50元,保全费920元,共计1995元,由二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在执行时一并交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燕杰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隋晓鸥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