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621行审16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6-04-03
公开日期: 2016-09-02
案件名称
岳阳县环境保护局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法院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县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非诉执行审查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6)湘0621行审16号之一本院2016年4月5日对申请执行人岳阳县环境保护局向本院申请执行岳县环罚字(2015)17号行政处罚决定一案作出的(2016)湘0621行审16号行政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本院(2016)湘0621行审16号行政裁定书中第二页裁定日期”二0一六年四月五日”更正为”二0一六年三月五日”。审判长 程开支审判员 邱岳君审判员 郭林梅二〇一六年四月三日书记员 张 萍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