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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621行审16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6-04-03

公开日期: 2016-09-02

案件名称

岳阳县环境保护局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法院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县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非诉执行审查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6)湘0621行审16号之一本院2016年4月5日对申请执行人岳阳县环境保护局向本院申请执行岳县环罚字(2015)17号行政处罚决定一案作出的(2016)湘0621行审16号行政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本院(2016)湘0621行审16号行政裁定书中第二页裁定日期”二0一六年四月五日”更正为”二0一六年三月五日”。审判长  程开支审判员  邱岳君审判员  郭林梅二〇一六年四月三日书记员  张 萍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