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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右法执字第1902号

裁判日期: 2016-04-03

公开日期: 2016-12-14

案件名称

赵彩霞与杜忠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巴林右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赵彩霞,杜忠文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右法执字第1902号申请执行人赵彩霞,女,现住巴林右旗大板镇。被执行人杜忠文,男,现住巴林右旗大板镇。本院在执行赵彩霞申请执行杜忠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对巴林右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右民初字第2417号民事判决书中的给付内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斯钦巴特尔审判员 斯钦毕力格审判员 巴彦 乌拉二〇一六年四月三日书记员 恩和图布新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