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川0108民初2110号
裁判日期: 2016-04-29
公开日期: 2016-12-07
案件名称
王某诉被告王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
案由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川0108民初2110号原告王某。被告王某。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某诉被告王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中,原告王萍于2016年4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某撤回起诉。审判员 赵依拉克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曾 泽 宇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