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津0105执711号
裁判日期: 2016-04-29
公开日期: 2016-09-06
案件名称
天津泰嘉热力管理中心乌江路供热站与陶京民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津0105执711号申请执行人天津泰嘉热力管理中心乌江路供热站。被执行人陶京民。原告天津泰嘉热力管理中心乌江路供热站与被告陶京民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2015)北民初字第2375号民事判决书,该案被执行人陶京民存款被强制扣划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李景长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刘亚丽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