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渝0108刑初380号
裁判日期: 2016-04-29
公开日期: 2016-06-16
案件名称
张某某,王某某等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作友,钱春成,张立新,姚伦,唐春蓉,袁汝洪,王正林,黄中兴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渝0108刑初380号公诉机关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作友(绰号:老李),男,1972年1月19日出生于四川省广安市,公民身份号码5129251972********,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东岳乡太平村六社。因犯盗窃罪于1997年9月22日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于2012年3月9日刑满释放,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三年。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6年1月25日被捉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重庆市南岸区看守所。辩护人邓永明,重庆冠中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钱春成(绰号:钱多多),男,1975年10月3日出生于四川省邻水县,公民身份号码5130311975********,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丰禾镇太平村*组,居住地重庆市南岸区海峡路***号*幢4-5。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5年12月12日被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7年7月27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6年1月25日被捉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重庆市南岸区看守所。辩护人包伟,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张立新(绰号:大师兄),男,1971年7月1日出生于重庆市涪陵区,公民身份号码5123011971********,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石桥村**组**号。因犯抢劫罪于1995年9月5日被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因赌博于2012年11月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6年1月25日被捉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重庆市南岸区看守所。辩护人谭海逸、杜海,重庆恒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姚伦(绰号:二哥),男,1974年6月5日出生于重庆市巴南区,公民身份号码5102221974********,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重庆市巴南区艾乐村*号附**号。因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于1999年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6年2月2日投案,同日被监视居住。被告人唐春蓉(绰号:二嫂),女,1972年10月7日出生于四川省岳池县,公民身份号码5129231972********,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重庆市巴南区艾乐村*号附**号。因赌博于2014年7月被行政拘留五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6年1月25日被捉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7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胥娟,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袁汝洪(绰号:老袁),男,1970年6月29日出生于重庆市江津区,公民身份号码5102251970********,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金龙村*组**号。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6年2月24日投案,同日被刑事拘留,次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王正林(绰号:光头强),男,1980年6月26日出生于重庆市南岸区,公民身份号码5102141980********,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重庆市南岸区长生路**号*幢*单元9-1。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6年2月23日被捉获,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3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黄中兴(绰号:黄木匠),男,1967年11月5日出生于四川省邻水县,公民身份号码5130311967********,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四川省邻水县九龙镇打鼓山村*组**号,居住地重庆市南岸区白鹤路***号华城国际*栋3-3。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6年1月25日被捉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7日被取保候审。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以渝南检公诉刑诉(2016)30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作友、钱春成、张立新、姚伦、唐春蓉、袁汝洪、王正林、黄中兴犯开设赌场罪,于2016年4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4月19日、4月29日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晓玲出庭支持公诉,上列被告人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1月17日,被告人李作友与妻子文群英(另处)租赁了重庆市南岸区南兴路农贸市场一门面用于开设麻将馆。从2015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16年1月25日期间,李作友与李响(在逃)在上述地点开设赌场,采用打“豹子”的方式组织赌博,并陆续邀约了被告人钱春成、张立新、唐春蓉、姚伦、袁汝洪、王正林、黄中兴等人组成“四门”,以坐庄的方式参与赌场经营,吸引其他赌客参赌。李作友、李响负责赌场管理,李作友有时还亲自坐庄参赌。赌场平均每天抽取“水钱”约2万元,除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场地费外,剩余部分平均分成五份,每个“门”得一份“水钱”,剩余一份由李作友、李响平分。参赌人员每天有二三十人,总共抽头渔利约60万元。2016年1月25日23时许,民警在上述地点将李作友、钱春成、张立新、唐春蓉、黄中兴及参与赌博的十余人捉获,并当场查获赌博所用的骰子、扑克牌等工具及当天抽头渔利款6950元(未随案移送)。姚伦、袁汝洪分别于2016年2月2日、2月24日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王正林于2016年2月23日被捉获。上述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本案主要事实。审理中,钱春成、张立新、王正林各退出违法所得三万元,姚伦、唐春蓉夫妻二人共退出违法所得三万元,袁汝洪退出违法所得一万五千元,黄中兴退出违法所得一万元。上述事实,各被告人及辩护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并有抓获经过、租赁合同、扣押决定书、扣押物品清单、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释放证明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书证,证人张坤明、李仕华、颜小林等人的证言,各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提取笔录及照片、辨认笔录及照片、现场指认笔录及照片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李作友、钱春成、张立新、姚伦、唐春蓉、袁汝洪、王正林、黄中兴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在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行为均积极主动,故不区分主从,对钱春成、唐春蓉的辩护人提出二被告人系从犯的意见不予采纳,但可根据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参与时间长短区别量刑。李作友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姚伦、袁汝洪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李作友、钱春成、张立新、唐春蓉、王正林、黄中兴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归案后亦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分别依法从轻处罚。审理中,钱春成、张立新、姚伦、唐春蓉、袁汝洪、王正林、黄中兴主动退出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综上,鉴于钱春成、张立新、姚伦、唐春蓉、袁汝洪、王正林、黄中兴系受邀约参与犯罪,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分别适用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作友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月25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即缴纳。)二、被告人钱春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预缴。)三、被告人张立新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预缴。)四、被告人姚伦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预缴一万元,余款五千元限判决生效即缴纳。)五、被告人唐春蓉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预缴一万元,余款五千元限判决生效即缴纳。)六、被告人袁汝洪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预缴五千元,余款五千元限判决生效即缴纳。)七、被告人王正林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预缴。)八、被告人黄中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即缴纳。)九、追缴被告人钱春成、张立新、王正林所退违法所得各三万元;追缴被告人姚伦、唐春蓉所退违法所得共三万元;追缴袁汝洪、黄中兴分别所退违法所得一万五千元、一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李作友的违法所得。十、没收作案工具及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69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曾 彦人民陪审员 张鼎惠人民陪审员 许永惠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书 记 员 王 亮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