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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津0104执950号

裁判日期: 2016-04-29

公开日期: 2016-06-01

案件名称

于友明与北京恒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劳动争议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津01**执950号于友明、北京恒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申请人于友明与被申请人北京恒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天津市南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南劳仲字(2015)第1342号裁决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6津01**执950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张保群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袁 泉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