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0982刑初76号
裁判日期: 2016-04-29
公开日期: 2016-06-17
案件名称
力某某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敦煌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敦煌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力某某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甘0982刑初76号公诉机关敦煌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力某某。敦煌市人民检察院以敦检公诉刑诉(2016)6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力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敦煌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新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力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敦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4月28日1时许,被告人力某某与李某某、旦某某、公某某某三人(另案处理)在格萨尔酒吧表演完节目后,前去和王某某以及王某某一起的樊某某、宋某、徐某某同桌喝酒。在喝酒过程中,因力某某和樊某某言语不和发生冲突,力某某在樊某某脸部扇了几巴掌,李某某、旦某某、公某某某见状结伙对樊某某进行殴打。在樊某某倒地后,力某某用脚踏樊某某的脸部,导致其鼻骨粉碎性骨折。经敦煌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樊某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被告人力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一款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力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力某某与王某某系朋友关系。2015年4月28日1时许,王某某与其朋友樊某某、宋某、徐某某一起在被告人力某某表演节目的格萨尔酒吧喝酒。被告人力某某与李某某、旦某某、公某某某三人(另案处理)表演完节目后,前去和王某某、樊某某、宋某、徐某某同桌喝酒。在喝酒过程中,因力某某和樊某某言语不和发生冲突,力某某在樊某某脸部扇了几巴掌,李某某、旦某某、公某某某见状结伙对樊某某进行殴打。在樊某某倒地后,力某某用脚踏樊某某的脸部,导致其鼻骨粉碎性骨折。经敦煌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樊某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由被告人向被害人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万元,被告人的行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1、受案登记表、被害人樊某某报案材料、立案决定书证实2015年4月28日凌晨在格萨尔酒吧樊某某被打伤报案后,公安机关立案的事实;2、被告人力某某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证实被告人的年龄、住址等;3、证人李某某、公某某某的证言案发当天在格萨尔酒吧殴打被害人的经过;证人旦某某的证言证实第二天在住房内看见力某某擦鞋上的血迹;证人卓某某的证言证实看见买了烟的小伙受伤了,宋某在给他擦鼻血,回到租房后听力某某说在那小伙脸上踏了一脚;证人宋某、王某某的证言证实被害人樊某某鼻子被打伤的事实;证人刘某某的证言证实被告人力某某在看守所向民警反映之前在七里镇派出所讲的假话,事实是他在被害人的鼻子和嘴的部位踩了一脚,踩完后,樊某某的鼻子就流血了;4、被告人力某某供述证实案发当天晚上和被害人樊某某碰酒时,因言语不和在樊某某脸上扇了几巴掌,并一脚踏在樊某某的鼻子和嘴上,樊某某鼻子上、嘴上就开始流血;5、被害人樊某某的陈述证实在格萨尔酒吧被几个藏民打伤的经过;6、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证实樊某某的损伤属轻伤二级;7、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实公安机关对旦某某、力某某殴打樊某某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事实;8、被害人樊某某的辨认笔录证实将其鼻子打伤的是李某某;樊某某补充笔录证实其辨认时是推断出来的;9、赔偿协议、收条证实被告人亲属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由被告人力某某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0000元,已实际履行的事实。以上证据均经法庭质证,其来源合法、内容真实有效,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本院认为,被告人力某某无视国法,在喝酒过程中因言语不和殴打被害人,致被害人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力某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据以定案的证据确实充分,指控成立。案发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实际履行,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为了打击刑事犯罪,确保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根据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二、三款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力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马新忠人民陪审员 张志成人民陪审员 胡鸣珍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书 记 员 贺晓芬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