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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佛中法民二初字第98号

裁判日期: 2016-04-29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与佛山市顺德区智裕贸易有限公司、韦艳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佛山市顺德区智裕贸易有限公司,韦艳庭,何爱愉,佛山市顺德区乾顺贸易有限公司,黎洁珊,黎洪伟,劳锡圻,劳锡澎,黎汝添,岑树添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百零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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