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0607民初1176号
裁判日期: 2016-04-29
公开日期: 2016-09-23
案件名称
佛山市三水中晟沥青有限公司与广东长盈重工有限公司、广东长江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佛山市三水中晟沥青有限公司,广东长盈重工有限公司,广东长江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粤0607民初1176号原告佛山市三水中晟沥青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法定代表人余伯聪,该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杨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西充县,系原告职员。被告广东长盈重工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注册号:440683000022415。法定代表人蔡卫强。被告广东长江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注册号:440682000049507。法定代表人蔡卫强。原告佛山市三水中晟沥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公司)诉被告广东长盈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公司)、广东长江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2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本案开庭时,原告中晟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杨胜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长盈公司、长江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中晟公司诉称:原告与被告长盈公司于2014年3月22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由原告借款1500万元给被告长盈公司,借款期限从2014年3月22日至2014年6月2日,借款利率为月息2.5%。原告于2014年3月25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长盈公司支付了1500万元借款。《借款合同》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长盈公司迟迟不能归还借款。原告与被告长江公司于2014年3月22日签定了一份《担保协议》,其中约定由被告长江公司对被告长盈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原告与被告长盈公司于2014年7月9日签定《以物抵债协议》(协议编号:20140709),但在签订协议后被告长盈公司迟迟未实质履行该协议。原告于2015年5月22日向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起诉被两被告,三水法院于2015年11月24日作出判决((2015)佛三法民二初字第615号),其中关于《以物抵债协议》被认定无效,以《以物抵债协议》方式偿还的400万借款被法官要求另案起诉。原告与两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晰、事实清楚,原告就还款事宜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诉请法院判令:1、被告长盈公司偿还原告借款400万元;2、被告长江公司作为担保人对被告长盈公司的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原告提供了《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借款合同》、《借款收据》、《担保协议》、《以物抵债协议》、(2015)佛三法民二初字第615号《民事判决书》等证据证明其主张。两被告未作答辩和举证,且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自愿放弃质证、辨证的权利。上述证据形式来源合法、与本案事实相关联,本院予以采信。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及其庭审陈述,本院确认原告所主张的事实。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长盈公司达成了借款合意,原告实际支付了借款,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应受法律保护。被告逾期未能依约归还借款,已构成违约。在(2015)佛三法民二初字第615号案中,原告中晟公司与被告长盈公司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该协议所涉的400万元借款法院并未进行审查,故原告要求被告长盈公司立即归还该400万元借款的请求,合法合理,本院予以支持。同时,鉴于被告长江公司自愿对被告长盈公司的涉案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原告有权主张被告长江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长盈公司、长江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判决。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广东长盈重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佛山市三水中晟沥青有限公司清偿借款本金400万元。二、被告广东长江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8800元,由被告广东长盈重工有限公司、广东长江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洪宗健审 判 员 甘 冠人民陪审员 黄以仁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书 记 员 周绮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