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1426刑初15号
裁判日期: 2016-04-29
公开日期: 2016-05-27
案件名称
李海丰、戚月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原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海丰,戚月霞
案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裁判日期: 2016-04-29
公开日期: 2016-05-27
李海丰、戚月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平原县人民法院
平原县
刑事案件
一审
李海丰,戚月霞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