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0305民初1900-1910号
裁判日期: 2016-04-29
公开日期: 2016-11-16
案件名称
天津安驾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陈万贤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案件判决书
法院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天津安驾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倪俊波,胡胜华,邱艳庭,任斌,孙明福,陈万贤,谢景清,伍志权,张罗金,孙迪华,覃庆波,天津安驾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09年)》:第五条;《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第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粤0305民初1900-1910号共同原告天津安驾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营业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兴科技园a4-1407房。负责人林惠金,经理。委托代理人郭礼彬,身份证住址山东省临沭县,系公司员工。委托代理人余利勇,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系公司员工。被告倪俊波(第1900号),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揭东县。被告胡胜华(第1901号),身份证住址湖北省罗田县。被告邱艳庭(第1902号),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被告任斌(第1903号),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被告孙明福(第1904号),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被告陈万贤(第1905号),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海丰县海城。被告谢景清(第1906号),身份证住址广东省遂溪县。被告伍志权(第1907号),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清新县。被告张罗金(第1908号),身份证住址湖北省松滋市。被告孙迪华(第1909号),身份证住址湖南省东安县。被告覃庆波(第1910号),男,壮族,1974年8月16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岩滩镇棉山村塘中屯*号,身份证号码4527311974********。以上被告11人共同推选被告胡胜华(第1901号)及被告覃庆波(第1910号)作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天津安驾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与中心大道交口空港商务园东区11-1,2-101-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300659050c。法定代表人林惠金,经理。委托代理人郭礼彬,身份证住址山东省临沭县,系公司员工。委托代理人余利勇,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系公司员工。原告天津安驾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被告倪俊波、胡胜华、邱艳庭、任斌、孙明福、陈万贤、谢景清、伍志权、张罗金、孙迪华、覃庆波,第三人天津安驾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系列案,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本系列案现已审理终结。本案相关情况一、原告对被告倪俊波等11人的入职时间、离职时间、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离职前银行转账的平均工资等(详见附表)均予以认可,双方对上述内容均无争议。二、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原告主张被告倪俊波等11人系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未严格执行公司规定,不服从公司管理,原告依据公司的《驾驶员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对被告倪俊波等11人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原告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原告提供仲裁裁决书、《考勤记录》(gps轨迹记录、订单记录)、《证据说明》(原告自己制作的原件)等予以证明。被告倪俊波等11人主张原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被告倪俊波等11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并向本院提供由原告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社保参保证明》、《银行流水》(仅1901-1910号案)、《驾驶员薪酬简表及短信记录》(仅1908号案)、《劳动合同》(仅1900-1905、1908、1910号案)予以证明。据《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查明:记录被告倪俊波等11人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内容,落款均盖有原告和第三人的公章;据《考勤记录》查明:记录司机名称、工作上下班状态及工作时间等内容。原告提供《考勤记录》(gps轨迹记录、订单记录)、《证据说明》等证明被告倪俊波等11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事实,但《考勤记录》(gps轨迹记录、订单记录)、《证据说明》系原告单方制作,且被告倪俊波等11人对该两份证据真实性不予认可,并不足以证明被告倪俊波等11人存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事实。故,原告主张被告倪俊波等11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理由及依据不充分,本院不予采信。本院对被告倪俊波等11人要求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主张予以支持。综上所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因被告倪俊波等11人诉求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符合法律规定,原告应支付被告倪俊波等11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计算方式:离职前月平均工资×2,具体金额详见附表)。三、关于连带责任:据事实查明,原告是第三人的分公司,依据法律规定,第三人应对原告的支付行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四、被告在本案劳动仲裁阶段的仲裁请求:1、请求判令原告支付被告倪俊波等11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各被告仲裁请求详见附表);2、请求判令原告支付被告倪俊波等11人加班费(各被告仲裁请求详见附表);3、请求判令第三人对请求事项1至2承担连带责任。五、仲裁结果:1、原告支付被告倪俊波等11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各被告仲裁裁决结果详见附表);2、第三人对原告的支付行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3、驳回被告倪俊波等11人本案其他仲裁请求。六、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原告无须支付深南人仲案【2015】3060-3070号仲裁裁决书第一项:支付被告倪俊波等11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各案请求金额详见附表);2、诉讼费用由被告倪俊波等11人承担。裁决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天津安驾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倪俊波等11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各被告所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详见附表);二、第三人天津安驾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原告天津安驾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支付行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天津安驾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系列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各案受理费5元,由原告天津安驾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员 潘文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张颂(2016)粤0305民初1900-1910号系列案附表(单位:元)案号姓名基本情况被告仲裁请求仲裁裁决结果本院判决结果入职时间(年月日)离职时间(年月日)职务离职前银行转账的月平均工资(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补发加班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时间金额(元)时间金额(元)时间金额(元)时间金额(元)(2016)1900倪俊波2014.12.202015.11.12司机4750.922014.12.20至2015.11.122014.12.20至2015.11.122014.12.20至2015.11.129501.842014.12.20至2015.11.129501.84(2016)1901胡胜华2014.12.72015.11.12司机5244.032014.12.7至2015.11.122014.12.7至2015.11.122014.12.7至2015.11.1210488.062014.12.7至2015.11.1210488.06(2016)1902邱艳庭2015.1.22015.11.12司机4354.372015.1.2至2015.11.122015.1.2至2015.11.122015.1.2至2015.11.128708.742015.1.2至2015.11.128708.74(2016)1903任斌2014.12.272015.11.12司机5761.722014.12.27至2015.11.122014.12.27至2015.11.122014.12.27至2015.11.1211523.442014.12.27至2015.11.1211523.44(2016)1904孙明福2014.12.252015.11.12司机5503.232014.12.25至2015.11.122014.12.25至2015.11.122014.12.25至2015.11.1211006.462014.12.25至2015.11.1211006.46(2016)1905陈万贤2014.12.122015.11.10司机4862.912014.12.12至2015.11.102014.12.12至2015.11.102014.12.12至2015.11.109725.822014.12.12至2015.11.109725.82(2016)1906谢景清2014.11.202015.11.16司机5266.172014.11.20至2015.11.162014.11.20至2015.11.162014.11.20至2015.11.1610532.342014.11.20至2015.11.1610532.34(2016)1907伍志权2014.12.32015.11.12司机5322.042014.12.3至2015.11.122014.12.3至2015.11.122014.12.3至2015.11.1210644.082014.12.3至2015.11.1210644.08(2016)1908张罗金2014.12.102015.11.20司机5686.572014.12.10至2015.11.202014.12.10至2015.11.202014.12.10至2015.11.2011373.142014.12.10至2015.11.2011373.14(2016)1909孙迪华2014.12.72015.11.10司机5143.752014.12.7至2015.11.102014.12.7至2015.11.102014.12.7至2015.11.1010287.52014.12.7至2015.11.1010287.5(2016)1910覃庆波2014.12.102015.11.15司机6176.322014.12.10至2015.11.152014.12.10至2015.11.152014.12.10至2015.11.1512352.642014.12.10至2015.11.15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