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苏07执恢53、54号

裁判日期: 2016-04-29

公开日期: 2017-08-21

案件名称

53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连云港市金神话网络有限公司执行通知书

法院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连云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7执恢53、54号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连云港市金神话网络有限公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申请执行连云港市金神话网络有限公司二案。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0000元,余款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表示愿意放弃。连云港市金神话网络有限公司并向本院缴纳执行费950元。至此,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13)连知民初字第0062号民事判决书、(2014)连知民初字第0004号民事判决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