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0109执98号
裁判日期: 2016-04-29
公开日期: 2016-05-14
案件名称
张立利与哈尔滨太阳岛俄罗斯风情小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立利,哈尔滨太阳岛俄罗斯风情小镇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109执98号申请执行人张立利,公民身份号码×××,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木兰县。被执行人哈尔滨太阳岛俄罗斯风情小镇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6315899-X,住所地哈尔滨市松北区太阳岛风景街10号。法定代表人赵宜群,职务总经理。申请执行人张立利与被执行人哈尔滨太阳岛俄罗斯风情小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其申请执行的依据为哈劳人仲字(2015)第507号仲裁调解书书,申请执行的标的为9,108.00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不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截至2016年1月21日,申请执行人未受偿的债权共计9,108.00元。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张立利与被执行人哈尔滨太阳岛俄罗斯风情小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符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规定的结案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2款的规定,裁定如下:申请执行人张立利与被执行人哈尔滨太阳岛俄罗斯风情小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时,可凭本裁定就未受偿债权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刘明湛审 判 员 李忠民代理审判员 王 磊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书 记 员 姜 航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