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03执141号
裁判日期: 2016-04-29
公开日期: 2018-03-27
案件名称
141启东市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徐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苏03执141号马元岳、江苏宏商置业有限公司、徐州中邦益达商贸有限公司、庄小平:申请执行人启东市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宏商置业有限公司、徐州中邦益达商贸有限公司、庄小平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我院依法立案执行。本案至今已全部执行到位,实际执行到位776400元,收取执行费10200元。现本案已结案,结案方式:强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