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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0424执346号

裁判日期: 2016-04-29

公开日期: 2016-12-08

案件名称

温景茹与魏建东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林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林西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温景茹,魏建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林西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内0424执346号申请执行人:温景茹,女,1972年6月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林西县。被执行人:魏建东,男,1973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个体户,住所同上。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温景茹与被执行人魏建东离婚纠纷一案中,因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3)林民初字第1204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刘晓伟审判员  王建华审判员  宫浩然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张正龙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