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0424执346号
裁判日期: 2016-04-29
公开日期: 2016-12-08
案件名称
温景茹与魏建东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林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林西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温景茹,魏建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林西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内0424执346号申请执行人:温景茹,女,1972年6月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林西县。被执行人:魏建东,男,1973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个体户,住所同上。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温景茹与被执行人魏建东离婚纠纷一案中,因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3)林民初字第1204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刘晓伟审判员 王建华审判员 宫浩然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张正龙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