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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川0303民初12-4号

裁判日期: 2016-04-29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原告周磊与被告杨颖舜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解除保全民事裁定书

法院

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自贡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川0303民初12-4号原告周磊被告杨颖舜本院在审理原告周磊诉被告杨颖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的(2016)川0303民初1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原告周磊的书面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告杨颖舜所有的坐落于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的房子查封。审判员  刘俊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罗华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