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0114民初字3951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08-31
案件名称
原告李力诉被告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陵西分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力,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陵西分公司
案由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五十五条
全文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辽0114民初字3951号原告:李力,男,汉族,退休,住址沈阳市铁西区。被告: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陵西分公司,住所地: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78号。负责人:张骏,系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周洁,系辽宁国奥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李力诉被告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陵西分公司(以下简称“乐购陵西分公司”)产品���售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4月5日立案受理后,由审判员高聪依法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力、被告乐购陵西分公司委托代理人周洁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告于2015年8月16日在被告处购买由湖南洞庭牧歌食品有限公司出品的洞庭牧歌咸鸭蛋12盒,单价11.90元,合计金额142.8元。商品的食品标签上标明该商品为“湖南省著名商标”,经向湖南省工商总局查明,该商品的“湖南省著名商标”有限期到2014年12月28日届满,原告所购买的商品是2015年4月21日生产的,所以原告购买的咸鸭蛋的“湖南省著名商标”是属于严重的虚假标注。误导消费者,使原告做出错误的判断,构成欺诈。1、要求被告对原告所购商品退货、返还货款130.9元(因食用1盒,要求退货11盒)并增加赔偿人民币500元;2、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被告辩称:1、被告单位能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2、被告作为销售商在进货时,对供货商及商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查义务,所售商品不存在质量问题及任何安全隐患。3、原告应该直接向该产品的生产厂家主张权利。经审理查明:2015年8月16日原告在被告处购买由湖南洞庭牧歌食品有限公司出品的洞庭牧歌咸鸭蛋12盒,单价11.90元,合计金额142.8元。商品的食品标签上标明该商品为“湖南省著名商标”,经向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查明,该商品的“湖南省著名商标”有限期到2014年12月28日届满,原告所购买的商品是2015年4月21日生产的。原告以被告所售货物误导消费者,构成消费欺诈为由要求被告赔偿,促成此诉。上述事实:有原、被告的陈述,原告提供的照片、购货小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书等证据在卷佐证,经庭审质证,本院核实、予以采信。本院认为:对于原告从被告乐购陵西分公司购买由湖南洞庭牧歌食品有限公司出品的洞庭牧歌咸鸭蛋12盒的事实,因原告提供了购货小票并出示了实物,故本院对这一事实予以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故被告辩称原告向生产者主张权利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案中,洞庭牧歌咸鸭蛋在食品外包装标注的“湖南省著名商标”已过期,其标注内容虚假,足以误导消费者做出错误判断,无论商品本身是否合格,都已构成欺诈。被告作为商品的销售者,有义务对商品标注内容进行审查,被告未尽到严格的审查义务,导致原告作出错误判断,与原告的买卖合同应予撤销,并向原告赔偿500元。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原告李力与被告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陵西分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二、被告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陵西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李力购货款130.9元,同时原告李力将其从被告处购买的洞庭牧歌咸鸭蛋11盒返还给被告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陵西分公司;三、被告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陵西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增加赔偿原告李力5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陵西分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判员 高 聪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胡向余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