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沪0117刑初346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06-01

案件名称

彭某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沪0117刑初346号公诉机关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自报彭某某,男,1982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枣庄市。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松检诉刑诉(2016)34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彭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3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3月15日指定本案由本院管辖。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红艳,被告人彭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5年10月22日13时许,钱某某联系微信号“红酒+冰”购买毒品,后将人民币300元微信转账给“红酒+冰”,当日13时40分许,被告人彭某某在本市闵行区七莘路德克士门口,将一包白色晶体物交钱某某。经鉴定,该包0.56克白色晶体物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当日20时许,夏某某联系微信号“红酒+冰”购买毒品,夏某某先通过ATM机将100元存入指定的农业银行卡(卡号:XXXXXXXXXXXXXXXXXXX),后在闵行区七莘路迪信通手机店门口与被告人彭某某当面交易时,当场支付人民币200元,彭某某将一包白色晶体物交夏某某。经鉴定,该包0.55克白色晶体物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后被告人彭某某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同时公安人员从其身上搜到7小包白色晶体物和5粒红色小药丸,经鉴定,该6.47克白色晶体物和0.47克红色小药丸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钱某某、黄某某、夏某某、顾某的证言,辨认笔录,视频资料,微信账号信息,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ATM机存款凭条,银行交易明细,调取证据清单,扣押物品清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收缴毒品专用单据,照片,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书,案发经过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彭某某明知系毒品仍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16年4月11日开始施行,其中关于情节严重的标准有所变化,故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贩卖毒品构成情节严重的意见,本院不予确认。被告人彭某某虽到案后始终拒不供认,但庭审中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彭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0月22日起至2018年4月21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二、在案的毒品,予以没收。三、未退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张 华人民陪审员  张林琪人民陪审员  樊云开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王 鹏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