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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黄陂前民初字第00486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06-01

案件名称

刘新与涂银妹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新,涂银妹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黄陂前民初字第00486号原告刘新。被告涂银妹。本院在审理原告刘新诉被告涂银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6年4月14日向原告刘新下达了缴纳案件受理费通知书,逾期,原告刘新未予缴纳案件受理费。是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对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罗守环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王 朵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