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黄陂前民初字第00486号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06-01
案件名称
刘新与涂银妹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新,涂银妹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黄陂前民初字第00486号原告刘新。被告涂银妹。本院在审理原告刘新诉被告涂银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6年4月14日向原告刘新下达了缴纳案件受理费通知书,逾期,原告刘新未予缴纳案件受理费。是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对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罗守环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王 朵 微信公众号“”